违反交通违章代码1039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罚金额为 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于此类违章行为,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且车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交警部门有权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处罚金额为 200元。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处罚金额为 200元。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处罚金额为 200元,并记1分。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处罚金额为 200元,并记3分。
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罚金额为 50元,并记1分。
建议: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违章行为,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若违章行为发生,应尽快到交警部门处理,以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