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救助的申请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社区登记
社区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验收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据,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到区卫生局进行集中鉴定。
核实调查
社区会派三人以上(含三人)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拟定名单
镇或街道将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后初步拟定的救助对象名单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公示名单
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政府审批
区民政部门会同区劳动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已签署意见的材料及医疗票据进行复审核实并公示。
发放救助金
城市大病医疗救助金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而农村地区则由镇或街道发放救助款。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低保对象、孤残儿童、贫困家庭等。
注意事项
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等。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资金发放时间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