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携带的材料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迁户口所需材料:
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这是最基本的材料,用于证明身份和户籍信息。迁入证和迁出证:
这些证件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文件,由户籍登记机关颁发。
结婚证:
如果是因结婚而迁入,则需要携带结婚证。
房屋产权证明:
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果是购房落户则需要提供。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对于工作迁移,需要提供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亲属关系证明:
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用于证明亲属关系。
无业证明:
某些情况下需要提供无业证明,例如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离婚证、领养证明、居住证等。
具体场景下的额外材料
投靠类转移
夫妻投靠需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需要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购商品房落户:
需要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以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务工户口迁移:
需要迁移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工作调动:
需要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
需要相应的录取通知书或毕业分配证明。
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
需要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