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的收费依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具有垄断服务性质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并且若要涨价,必须进行听证会。
免费开放与公益性
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
列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景区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目的的展览应向社会免费开放。
具体管理措施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
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
审批与听证会
景点门票价格应由行业主管单位旅游局负责审批,再报物价局审批。
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综上所述,景区的收费依据主要是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具体实施中,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通常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且有严格的涨价审批和听证会制度。此外,部分景区为了体现公益性,可能会选择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