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是指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一部分资金,用于 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质保金包括 质量保修金和质量保证金两种含义。
质量保修金
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于支付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的修理费用。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可以先用此质保金或以此质保金充抵维修费用。
质量保证金
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
质保金一般依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如5%)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则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总结:
质保金在建设工程中起到了确保工程质量、便于维修和减少纠纷的作用。它分为质量保修金和质量保证金两种形式,分别用于不同的质量保证需求。质量保修金主要用于支付修理费用,而质量保证金则用于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