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迁出的流程如下:
预约取号
由参保单位在社保网站上预约取号。
打印凭证
到社保中心收缴大厅办理,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参保人员。
办理转入手续
参保人拿着凭证到新就业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接收接续函
接收外地接收的社保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录入划转
北京将录入新就业地开户银行、邮寄地址等信息,随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完成转移接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使用相关APP
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掌上12333】APP,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提交转移业务,并查询办理进度。
建议:
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保迁出手续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如果涉及到跨省市转移,建议提前了解转入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转移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