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因有一定情形而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案件可以再审: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当出现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可以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当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被证明是伪造的,可以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没有经过质证程序,可以申请再审。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当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并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但法院未予调查时,可以申请再审。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如果原判决或裁定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如果诉讼程序上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且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可以申请再审。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枉法裁判行为,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而该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申请一般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提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继续提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