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需要带的证件包括:
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查体证明,由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信,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如有正式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申请书(如果户口不在泰山区)。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由双方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子女死亡证明(如果已生育两个子女)。
未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如果子女已达法定婚龄后死亡)。
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原有)。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暂住证(如果需要)。
母子健康手册。
残疾鉴定证明及残疾证(如果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
收养证明(如果收养子女)。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残儿医学鉴定书、死亡证明、离婚证等。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二胎生育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