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向监理和标段责任人提出签证申请,并填写签证《申报表》。由监理或标段责任人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复验,填写《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和《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三方签字确认。
乙方填写的《签证申报表》和三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现场计量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计量签证单》交项目工程组存档作为结算依据。
隐蔽工程签证乙方应提前申报,未进行三方查验的隐蔽工程,乙方不能覆盖进入下道工序,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所有签证,甲方代表必须经3人(含)以上到现场查验并签字才能生效。
建议乙方在申请工程签证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以避免因材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签证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