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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犯有哪些罪名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为犯罪名: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

生产或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强奸罪: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非法拐卖儿童和妇女罪:

非法拐卖儿童和妇女的行为。

抗税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猥亵儿童罪:

对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

刑讯逼供罪:

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暴力逼取供述的行为。

报复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行为。

非法搜查罪:

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

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侮辱国旗、国徽罪:

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妨害作证罪: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打击、报复证人罪: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协助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战时造谣惑众罪:

在战时故意制造、散布谣言,扰乱军心的行为。

遗弃武器装备罪:

在战时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这些罪名均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准,不要求实际造成危害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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