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是否再犯新罪: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犯有新罪,这是假释考验的重要考察内容之一。
是否发现漏罪: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这也是假释考验的内容之一。
是否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总结来说,假释考验期主要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是否再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如果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上述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后,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发现有上述行为,则可能撤销假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或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