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是指在 仲裁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纠纷进行评判并作出决定的居中裁判者。仲裁员与法官相似,都是从审理争议并作出裁决的角度来履行职责,但两者存在本质区别:法官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任命的国家公职人员,而仲裁员则不是一种专门职业,可能是商人、教授、会计师、技术专家等。
仲裁员的裁判权来源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授权,而非国家司法权力。仲裁员可以是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如律师、曾经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仲裁工作人员等,也可以是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如教授、研究员、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等,只要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被仲裁委员会聘任。
仲裁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审理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 组织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3.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作出终局裁决。
4. 进行庭审调查,核查案件事实,收集证据。
5. 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性、独立性和专业性。
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裁决结果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仲裁员的选择和资格认定对于仲裁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各国通常会对仲裁员的资格和聘任条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