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的使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实名就医和购药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
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费用结算
医保卡用于结算医疗费用,不能提取现金或进行转账。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服务,个人需承担起付线和一定比例的自费部分。
报销条件
持有医保卡,并在具备医保业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准备好相关报销申请材料,如医疗费用、处方、医疗证明等。
使用范围
医保卡可用于买药、治病,在定点医药店购药或在门诊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医保卡实体卡通常在境内使用,境外使用可能存在风险。
禁止行为
不得重复享有医保待遇,不得通过医保进行药品转卖以接受非法利益。
医保卡余额不能用于购买保健品、滋补品、非药品类商品。
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如兄弟姐妹、孙子女。
跨省使用
医保卡可以跨省使用,但需了解并遵循目的地医保政策。
注意事项
医保卡交易记录达到一定次数时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可能停止使用。
医保卡丢失应立即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
以上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医保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