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理病假的一般流程如下:
就医与报告
学生应先到校医室进行就医,并报告班主任。若需要校外就医,则需校医室开具转诊单。
请假与审批
学生依据校医室出具的出校就医证明,由班主任批假,并告知家长。若已提前预约校外就医,则根据医院挂号预约凭证等记录到班主任处开请假单。
病假期间的管理
学校将对病假学生的出勤和学术情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学生的病情和康复情况。病假学生返校后,学校将安排学生进行体检,确保学生康复后才能正常上课。
补假手续
若学生因急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病假证明,则应在返校后的一周内携带就诊病历和发票到校医务室说明情况,医务室将根据医生的建议补办病假手续,否则将不予补办。
诚信问题
学生请假时提供的理由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取消病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长期病假与特殊安排
因健康原因长期无法参与常规体育课程的学生,需提交由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包含不适合参与剧烈运动的时间段,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体育保健课”手续。
如经医院诊断为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在确诊后及时向校医务室和辅导员报告。因精神疾病请假的者,需由专科医院出具“可正常上学”的证明。
教师病假处理
教师因病休假的,应在当月岗位工资中按下式扣发病假工资。教师因病休假的,当出现某些情况时可不扣发病假工资。
考勤与旷工处理
任课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而私自调(代)课者,双方每节从绩效津贴中扣50元。旷课者,每节从绩效津贴中扣50元,该年度不评先评优。
以上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学校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学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并遵守所在学校的相关病假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