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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有哪些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范围包括:

公民的收入: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稿酬、劳务报酬等。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房屋包括住宅、商铺等不动产;储蓄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生活用品涵盖衣物、家具、家电等日常用品。

林木、牲畜和家禽:

这些财产通常属于农业生产资料,也是遗产的一部分。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具有文化价值的物品和资料,如古董、艺术品、书籍等。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如工厂、设备、原材料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中的经济利益部分,如版权收入、专利使用费等。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包括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特定债权债务:

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这些债权债务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

国有资源使用权:

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等,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承包经营权:

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承包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资本和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依法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

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单独作为遗产继承。

此外,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建议: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详细列出遗产范围,并依法进行遗产分割和债务清偿,以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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