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是指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集体所有。这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土地不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田坎和水域等自然资源,还包括由农村村民构成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在这类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建造的建筑物等,均为集体土地附着物。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农民可以使用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生活自用,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获取收益或自行经营获取收益。此外,集体土地的管理和经营通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
总结来说,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这种土地所有权形式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民可以使用和经营集体土地,并且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