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校车从业资格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到安装有身份证照片传输系统的照像点照像,并附上实物照片8张及照像回执。
填写《申请校车资格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吸毒信息协查表》。
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提交驾驶证原件。
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上述所有证明和凭证。
受理审核
车管所民警接收申请人申请信息,进行受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等。
如申请材料需要补正,车管所民警会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书面审查
车管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获得校车从业资格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5日内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将在申请人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的车型。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校车从业资格证,可正式驾驶校车。
建议申请人在办理校车从业资格证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