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它是计算和确定职工个人和单位每月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的重要依据。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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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基数 = 职工上年工资总额 ÷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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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加班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常不低于5%,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特殊情况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上下限规定
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有上下限限制,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一般不低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缴存基数。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更新有所变化,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