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前申请
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领导签字批准
将辞职申请书交给领导签字批准,签字完成后,将辞职申请书交给人力资源部留档。
工作交接
员工需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的内容依次交接工作。
交接工作包括各种公用印章、戳记、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财务结算
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工资中涉及保险的,人力资源部需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
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应及时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其他事项
离职员工需要将工号牌、工作服、工作手册或其他工作资料交还单位。
若有服装等押金,则需要去公司财务部办理押金清退手续。
若有人事、社保等关系,需要提前向公司了解办理转移流程等手续,或者到新单位后,再进行关系转移办理。
建议员工在离职前详细阅读公司内部的离职流程和规定,确保所有手续都能按时、完整地完成,以免影响离职后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