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以旧换新的步骤如下:
准备资料
若旧车有登记入户记录,需携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车辆所属人的身份证。
若旧车未上牌,需携带购买该车辆时的收据或发票,以及车辆所属人的身份证。
若旧车未上牌且收据、发票都已丢失,仅携带车辆所属人的身份证,到指定销售门店进行相应登记。
选择销售门店
前往指定的销售门店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这些门店通常会提供旧车评估服务,并确定补贴金额。
评估旧车价值
门店会对旧车进行专业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这个价值将作为新车的抵扣金额。
选购新车
在确定补贴金额后,市民可以在选购新车时直接抵减相应金额。这样,实际支付的费用会减少。
办理报废手续
旧车由门店统一运送至报废厂,并依法依规办理报废手续。若旧车曾有登记入户记录,市民需凭借门店方返还的报废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旧车牌照的注销手续。
注意事项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车辆必须是来源合法、车体完整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建议在换购新车时,选择带有牌照的车辆,以便后续办理注销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市民可以顺利地将旧摩托车置换为新车,并享受到一定的补贴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