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附近:
在水源附近200米内,禁止饲养牲畜,因为水源地是居民饮用水的直接来源,水源的质量影响着居民的身体健康。
民俗风景区:
一些乡村地区因为其得天独厚的人文和地理优势,发展起了旅游行业,而一些村民搞的养殖业则大煞风景,影响当地旅游行业的发展。
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
这些区域是居民饮用水的直接来源,建设养殖场会产生严重污染。
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
这些区域具有特殊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建设养殖场会破坏这些区域的环境。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大型养猪场对村民的生活环境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排放的污水也会对河流造成严重污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
一些省市出于建设或者发现需求将一些地方划分为禁养区,这些区域一般都有明文的法律文件规定禁止养殖。
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即使不在上述明确列出的禁养区内,但如果养殖场的建设和运营未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也属于禁养范畴。
综上所述,养猪场应避开上述区域,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