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常识

什么是飞越上诉

“飞越上诉”是指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实行“飞跃上诉”,二审法院不再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而是最高人民法院

具体而言,就是原本应该上诉到各自的高级法院的技术类知识产权一审判决案件,现在都上诉到知识产权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一制度被称为“飞跃上诉”,意味着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在二审阶段直接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先上诉到高级人民法院再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这一制度的设立有以下几个优势:

审理程序集约化:

将原本分散在全国32个高级法院审理的技术类二审案件集中到最高法庭审理,提高了审判效率。

统一裁判标准:

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可以确保裁判标准的统一性,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提升审判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其审理水平和经验远高于地方高级法院,能够提升审判质量。

尽管“飞跃上诉”制度具有诸多优势,但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人案矛盾突出、当事人上诉成本提高等问题。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