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可以采取冻结、划拨措施。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来源,如工资、劳务报酬等。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依法进行拍卖、变卖,以强制其履行义务。
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其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其他行为,如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
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强制管理被执行人财产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还可以强制管理被执行人的财产,以确保其财产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置。
法院主持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可以主持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且需要法院院长签发相关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依法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