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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有哪些

诉讼标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有形财产:

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无形财产:

指具有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

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如请求支付赡养费、交付货物等。

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关系、确认合同有效等。

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

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如请求变更合同条款、请求离婚等。

这些诉讼标的类型涵盖了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争议类型,帮助当事人明确争议焦点,并为法院提供审理和判断的对象。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诉讼标的可能因案件性质和当事人诉求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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