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载的扣分标准如下: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七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
超载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扣三分。
驾驶载货汽车
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扣三分。
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扣六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扣9分。
其他载客汽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100%的,扣6分。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扣12分。
货车
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的,扣3分。
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扣6分。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载,以确保行车安全,减少潜在的法律责任。
运输单位:应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扣分制度,提高驾驶员对超载危害的认识,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